2019年下半年,改编自中国传统神话故事的动漫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掀起观影狂潮,其创造的50亿元票房成绩在我国电影总票房排行榜上位列第二。完全的中国故事、中国制造,也让这部电影成为了“国漫之光”,受到诸多好评。然而,这部电影尚在上映期间,制作团队及出品方就被舞台剧《五维记忆》的著作权人以侵犯复制权、改编权和发行权为由告上法庭,遭索赔5000万元。近日,这起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国漫之光”遭起诉
《哪吒之魔童降世》是由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彩条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动画电影,由杨宇执导兼编剧。该片改编自我国传统神话故事,讲述了哪吒虽“生而为魔”却“逆天而行斗到底”的成长经历故事。2019年7月底,该片正式上映,至10月底票房近50亿元,创造了我国电影总票房排行榜第二的骄人成绩。
2019年9月6日,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漫画节开幕式暨第16届中国动漫金龙奖颁奖大会于广州举行,《哪吒之魔童降世》获得最佳动画长片奖金奖、最佳动画导演奖、最佳动画编剧奖、最佳动画配音奖。
然而,《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后不久,2019年8月,箜篌演奏家石璟就发微博称,《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内容、细节甚至海报与我们演过的《五维记忆Memory5D+》非遗大秀的脚本、故事几乎惊人的一致”。几天后,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中影华腾公司)通过微博发声,称旗下IP剧作《Memory5D+五维记忆》创意秀,拥有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审核的原创著作版权,并已在国内外进行公演3年之久,侵权必究。
2019年11月初,中影华腾公司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动漫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编剧及联合出品方等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五维记忆》脚本和舞台戏剧等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和发行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0万元。
中影华腾公司诉称,其于2016年创作完成《五维记忆》脚本文字作品并开始系列演出。根据演出场景不同,基于演出地域、受众等因素有所不同的考量,主创团队对《五维记忆》脚本和舞台戏剧进行了相应调整,形成了若干不同版本。2017年9月,其对《五维记忆》脚本“《memory》——中国非遗盛典”进行了作品权利登记。
据介绍,《五维记忆》属于当代“新神话”舞台原创戏剧,表达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以及天、地、人不同空间维度的故事情节,开创了“视觉三维、听觉一维、嗅觉一维”的五维技术模式。在舞台置景、裸眼3D数字内容制作、声场、声效、音乐、舞台调度及演员的调度、人物角色转换、美术道具的运用、服装及造型设计、甚至随着剧情变化散发出不同的气味等方面做了“多维度”的设计与舞台科技艺术的创新整合,为观众营造了一个现场360度,多重感官体验的“神话”世界。
《五维记忆》脚本创作完成后于2016年开始陆续向社会发放了数万册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册(含剧情介绍)。2017年4月,《五维记忆》通过公开展演的形式,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大剧院进行了首演。基于《五维记忆》的公开宣传和公开展演戏剧作品的事实,六被告具有实际接触《五维记忆》脚本和舞台戏剧的可能性。
中影华腾公司认为,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和制作元素等方面与《五维记忆》有大量相同或相似之处:在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方面,二者均采用了中国阴阳哲学思想,由此延伸创作了阴阳两分的人物设置及人物情感关系的安排;在具体情节的逻辑编排方面,构造了相同的人物成长线路和故事情节;在特殊的细节设计方面,选用了相似、甚至相同的细节展示以及后续的编排铺设;在人物形象设计方面,采用了相同或相似的美术元素和造型;在作品的语法表达、逻辑关系、规定情境方面,二者均有多处相同。